贵州省近日公布了“问题奶粉”事件患儿的赔偿方案,残留结石及其合并症等五类疾病可获免费治疗。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卫生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监管局联合下达《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相关疾病费用支付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婴幼儿奶粉事件中患儿急性治疗终结后到18岁以前,发生与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而致泌尿系统结石相关的五类疾病,在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治疗的可获赔偿。
可获赔偿的五类疾病包括:残留结石及其合并症,如泌尿系统感染、血尿、梗阻等;结石梗阻后遗疾病,如高血压、泌尿系统感染等;肾衰及其合并症,如高血压、贫血等;术后合并症,如输尿管、尿道狭窄,膀胱输尿管反流,腹膜透析并发肠粘连导致的肠梗阻等;尿路上皮癌。
《通知》还明确,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婴幼儿奶粉事件中的患儿,可先到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费用结算。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儿,医疗费用先由家庭垫付,再凭符合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原始医疗费用凭证和责任企业《致患儿家长的一封信》、赔偿金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及其患儿关系证明,到当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报销相关疾病治疗的全部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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