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已经成为医疗卫生改革最为焦点和难点的领域。3月5日,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时提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鼓励各地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定价机制,建立由有关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
于明德(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总理报告提到的“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定价机制,建立由有关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意味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将引入市场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前段话体现市场机制原则,后段话体现外部监督机制。在医疗服务定价方面,将主要由医院、医保机构、生产供应商这三大“利益相关方”参与博弈。医保机构是代表患者利益与医院议价。理论上讲,医院有权力拒绝A医保机构而选择B医保机构。引入市场机制,让三大利益相关方进行博弈,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最终得益的将是患者。
与之对应建立起的外部监督机制,是“由有关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这样就不能自己评价自己了,得由“外人”来评价自己,这将具备很强的监督作用。
于明德同时认为,总理报告中谈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时,还多次提到了“鼓励各地探索”,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体现。因为不同地区经济实力不一样、补偿能力不一样,避免“一刀切”,成效会更大、更实际。
“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于明德认为,医务人员是医改的主力军,没有他们的积极参与改革将十分艰难。而“公共医疗卫生”的含义是: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急救等内容,这应该是对所有人均等化的,是必须要强调公益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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