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改方案成为两会委员和代表热议话题之际,与方案配套的五个细则也逐步揭开面纱。
“现在发改委正在制定五个配套细则之一,即关于《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的意见》(下称《意见》),虽然仍旧在征求意见阶段,但是,对于未来药品价格改革的思路已经越来越明晰了。”一家制药企业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加大药品价格管控,将是未来药品价格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
扩大药品定价范围
目前,中国对药品价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并存。其中,对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2400多种药品、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和特殊性的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此外,其他药品则由企业自主制定市场价格。
可以说,近年来国家发改委扩大药品定价范围的意图一直非常明确,2005年新修订的《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将制定价格药品目录从1500种增加到2400种。而根据本次制定的医改配套《意见》,对于未来进一步扩大药品定价的范围,留下了一个口子。
但是,按照文件中的内容,今后的药品价格管理范围,除了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和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和特殊性的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对医疗机构其他临床使用量大、范围广的处方药,要探索加强价格管理的方法。
“不仅如此,药品价格还会实行统一定价和区别定价相结合的制度。”上述人士说。
“国家加大对药品价格的管理,是希望通过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来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在目前医疗领域机制没有理顺的情况下,仅仅通过价格改革能否达到这一目标还很难实现。过去几年国家发改委不断降低药品价格,但老百姓在其中获益却非常有限。”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王锦霞说。
但是,对于如何实行统一定价和区别定价相结合的制度,接受本报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目前还无法理解这一做法。“如何来评定一种产品是否符合区别定价的标准,如果没有一个硬性的门槛,可以自由操作的话,很可能出现权力寻租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
呼吁加强市场化机制
“根据我们看到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并且强调在强化政府对医药价格监管的同时,注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加大价格管理范围的意图很明显。”上述人士说。
全国人大代表谢子龙表示,五大配套措施的制定,应该等到医改方案正式出台后再进行讨论。医改方案这一涉及到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总体方向的文件还没有正式公布,很难讨论配套细则的问题。
特别是国家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管理问题。“在这方面,建议国家考虑建立价格评定机制,对于某一药品,根据监控平台对各地采购价格进行监控,如果某一医疗机构的价格明显高于其他医疗机构或药品销售机构,就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这样一来,药品在购销过程中完全可以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流转,而且国家的监管职能也会更加明确。”谢子龙说。
谢子龙正在准备一份议案,就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医疗体制改革成功”,“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建议国家要用市场来说话。目前来看,我们没有一种非常好的方法,来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如果仅仅通过药品降价来解决这一问题,很可能会适得其反。”谢子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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