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和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日前正式签订了《广州市、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经办框架协议书》,该协议将于2010年3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协议,异地就医结算的适用范围为,广州到成都创业及开展经贸活动并已在广州参加医疗保险、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人员,以及成都到广州务工并已在成都参加医疗保险、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人员。成都与广州双方医保经办机构将在对方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部分作为参保人员的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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