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因为高血压一直在吃药,血压控制得很好。这次去复查,取到另外一种药,医生解释说,这种药和我原来吃的药成分是一样的,所以“通用名”一样,说白了就是同一种药,只是生产厂家不同。可是,我按照原来的剂量服用,血压却不太稳定,这是怎么回事呢?(北京读者 王先生)
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药学部徐小华药师答:同一种药物,如果由不同厂家生产,就会有多种商品名,但这些药物的主要成分是同一种物质,所以只有一个“通用名”。从去年7月,卫生部颁布了对处方用药名称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同一药品因商品名称不同而造成的重复用药;医生和患者查找各种信息也很方便,包括药物的性质、特点、使用方法等;当出现不良反应时,记住通用名,就可以防止再次误用该药物,导致伤害。
不过,这种变化也给某些患者带来了不便,像王先生这样情况的患者也偶有发生。从理论上讲,具有同种通用名的药物所具性质应该是完全一样的。第一,它们具备同样的药理作用,用来治疗同一种疾病。第二,它们具有相同的不良反应、毒副作用。第三,剂型相同时,使用方法和剂量基本相同。第四,剂型相同时的保存方法相同。
然而,不同厂家生产的产品有时还是有些差异的,比如不同厂家的生产工艺不同,导致药物中杂质的含量会有些许不同;药物的剂型不同,使用方法和剂量也会有差别;保存条件也可能会不同。虽然差异不会太大,但体质特异的患者有可能会对不同厂家的产品有不同的反应,甚至会对某一厂家的产品过敏。这时,患者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药物剂量,如果仍然无效,可以和医生商量改回原来厂家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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