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0~2005年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对868例创伤骨折患者,按不同疾病采取正确的卧位,避免了病情加重及并发症的发生,使患者得到了有效治疗及康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介绍如下。
1 临床资料
四肢骨折506例,脊柱骨折117例,骨盆骨折及脱位83例,手外伤156例,断肢再植术6例。在868例患者中行单侧多功能外固定支架手术198例,石膏固定436例,行皮牵引或骨牵引156例,夹板外固定78例。
2 正确卧位
2、1 四肢骨折 应平卧硬板床,患肢抬高,略高于心脏水平。上肢骨折肩外展98°,中立位或75°,屈肘90°,前臂旋前或中立位,腕背伸30°,拇指对掌,掌指关节功能位、坐位或站立时应用前臂吊带,注意患肢不能下垂。下肢骨折取平卧位或坐位,但牵引患者必须平卧髋关节外展15°~20°,屈曲15°~20°,膝微屈10°~15°,踝关节中立位,趾伸直,防止足下垂。
2、2 股骨颈或粗隆间骨折 也可取半卧位或平卧位,但必须做到三不:不侧卧,不盘腿,不负重。老年人还要注意皮肤护理,必须时应用三马气垫,预防褥疮发生。并且要经常在床上练习上肢运动,促使血液循环,预防三大并发症。
2、3 脊柱骨折、脱位 平卧硬板床,翻身时脊柱要保持一直线,不要扭转。如头、颈、胸、腰椎在同一水平面,防止发生畸形或加重椎体损伤。颈椎骨折患者,为恢复颈椎的生理弯曲,枕头应垫在双肩及颈部使头轻度后仰;行颅骨牵引或颈椎牵引者,应注意抬高床头10°~15°;腰椎骨折者,腰部垫一砂袋或毛巾卷;切记骨折导致截瘫者,瘫痪的肢体应置抗痉挛体位。
2、4 断肢再植者 平卧局部制动。根据术中情况,置放肢体的高度,一般应30°~45°。若动脉吻合的质量稍差,肢体应平放或略高于心脏的水平面;移动肢体时,动作应轻柔,勿侧卧,以防患肢血管受压影响血流速度。并且要每1~2h观察患肢的皮肤颜色功能活动等情况,如有异常,立即通知主管医生给予及时处理。
3 总结
正确的卧位就是要求人体各部位的位置所处的状态能保持各组拮抗肌群作用平衡,避免过度的伸张或屈曲,关节韧带保持相应稳定,以免发生畸形,影响功能。在术前、术后不采取正确卧位,会使病情加重或手术失败,而加重患者痛苦。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用人体力学原理,给予协助和指导患者各部位所处的肌力保持平衡,保证各关节最大范围的尽快恢复功能。所以应该根据病情协助指导患者卧有正确的体位,避免加重病情减少并发症,并指导患者进行有效的功能锻炼,不能活动的要做被动运动,保持恢复期到来时关节活动的条件,同时还要保持大脑与肌肉的联系,不使肌肉处于一种抑制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