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法医疗机构正是看准了这个庞大的群体,以及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急于求治的心态,在媒体上大打“包转阴”、“包治愈”的广告,以致乙肝的治疗出现了“不该治的瞎治,该治的又没好好治”的混乱局面。
不该治的别瞎治
在我国,母婴垂直传播是乙肝病毒最主要的传播途径。由于婴幼儿的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完善,误以为外来的病毒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所以对它没有识别和清除,于是病毒潜伏下来,与人类的肝细胞“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这类人,肝功能始终正常,也没有任何不适症状。这种情况根本不需要治疗,过早、盲目地进行抗病毒治疗,非但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可能导致提前发病,甚至病情迁延发作,得不偿失。
一些感染了乙肝病毒的人,由于免疫系统激活不彻底,造成了肝细胞的破坏,却没有把病毒清除掉,其结果就变成了慢性肝炎,临床上的表现就是肝功能持续或反复的异常。这时,就是目前普遍认为的抗病毒治疗的契机。
这一时机具体是指,当慢性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携带者出现肝功能持续或反复的异常,主要是谷丙转氨酶(ALT)升高到正常值上限的2倍以上时,就应该进行抗病毒治疗。
这是因为,在病情活动时,人体免疫系统处于和病毒斗争最为活跃的状态。这时,干扰素、拉米夫定、阿德福韦、恩替卡韦等抗病毒药物与机体的“自卫活动”能起到“里应外合”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取得抗病毒的疗效。
通俗地讲,要决定您是否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首先需要完成以下3项检查:①两对半;②肝功能;③乙肝病毒DNA。对照3张化验单的结果,需要抗病毒治疗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乙肝病毒DNA≥105拷贝/毫升,谷丙转氨酶(ALT)≥正常值的2倍。
2.乙肝病毒DNA≥104拷贝/毫升,谷丙转氨酶(ALT)≥正常值的2倍,e抗原(HBeAg)阴性。
3.对部分肝功能正常但是病毒量较高(乙肝病毒DNA≥105拷贝/毫升)的慢性携带者,尤其是年龄>35岁时,可考虑进行肝活检,若检查发现存在中度或中度以上肝组织炎症或肝纤维化,则考虑给予抗病毒治疗。
4.已经出现明显肝硬化表现的患者,不论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不论谷丙转氨酶是否升高,只要病毒量较高,都应考虑使用核苷类药物抗病毒治疗。
值得注意的是,慢性乙肝患者的抗病毒治疗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定期随访,不能自行随意吃药停药。
不治疗,您该怎么做
对于无症状、肝功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暂不需要特别的药物治疗,应每3~6个月检测肝功能、B超、乙肝病毒标志物等指标;待时机成熟,及时进行抗病毒治疗。平时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戒烟戒酒,忌高糖高脂食物,不滥服药,不过度劳累,适当运动;心理上不要有压力,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切勿相信什么“转阴药”的神奇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