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搞清血液的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病毒其他标记状况,同时了解接触者的乙肝疫苗接种及免疫应答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1)对未接种过疫苗或未完成全程免疫的接触者,如条件允许,接触后应尽早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切勿超过24小时。同时还应接种乙肝疫苗,第1针乙肝疫苗可与乙肝免疫球蛋白同时或接触后7天内在不同部位肌注,以后的两次注射可在接触后1个月和6个月接种。如果接触者已接种过疫苗,但未完成全程免疫,应在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后按免疫程度补上全程免疫。
(2)对接种过疫苗,并已知乙肝表面抗体应答状况的接触者,应根据其乙肝表面抗体水平而定。如果乙肝表面抗体水平足够,则不必处理;如果抗体水平偏低,应加强注射一次疫苗;如初次免疫无应答,应尽早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再次注射乙肝疫苗。